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以及《中共大连市委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服务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大连仲裁委员会/大连国际仲裁院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营商环境建设和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精神和工作部署,立足本市“建设近悦远来的营商环境标杆城市”目标定位,紧密围绕《大连市2025年营商环境质量提升行动方案》(6.0版提升方案)中“法治环境规范透明、公平公正”的核心要求,结合民营企业实际需求,创新仲裁工作机制,制定出台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二十条举措。
一、打造公平公正的仲裁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1.全面贯彻平等保护原则。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确保各类市场主体仲裁地位和仲裁权利平等、法律适用和法律责任平等、法律保护和法律服务平等。
二、搭建多元化纠纷解决平台,拓宽民营企业解纷渠道
4.加强组织联动。加强与各级工商联、商协会的协作联动,建立常态化法律服务机制,组织专业团队为重点民营企业提供合规建设指导、法律风险防范咨询等专项法律服务,进一步增强法律服务的专业性、有效性和及时性。
7.健全问题反馈和联络机制。设立服务民营经济专班,深入民营企业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了解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对仲裁工作的新需求、新期待。加强对仲裁过程中发现的民营企业发展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精心撰写并及时向有关民营企业、工商联、商协会发出仲裁建议书。
三、发挥仲裁专业优势,强化民营经济法治保障
8.优选专家仲裁员审理涉民企纠纷。结合民营经济领域纠纷点多面广的特点,在民营企业商事纠纷频发的领域,优选了解民营经济特点、精通民营经济商事纠纷化解路径的专家仲裁员审理案件。同时拓宽仲裁员聘任渠道,根据不同行业性质、矛盾纠纷解决需求,吸纳不同专业、不同领域的专业人士担任仲裁员、调解员,防止机械办案。
11.服务国家战略,为民营企业“走出去、引进来”提供法律服务与保障。立足东北亚国际仲裁中心建设,围绕“一带一路”倡议和新时代东北全面振兴、自贸区建设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发挥仲裁专业化、国际化优势,组建涉外法律服务专家库,完善涉外仲裁机制,稳步推进民营企业涉外法律服务工作,帮助企业在拓展境外业务过程中了解、熟悉当地法律法规,更好防范应对贸易保护主义、单边主义、“长臂管辖”等外部挑战,为企业高质量“走出去”、高水平“引进来”提供定制仲裁服务,保障重大涉外项目和工程顺利推进。
四、优化创新服务民营企业方式方法,提供全方位优质仲裁体验
12.降低民营企业仲裁成本。对于双方均为民营企业,案件通过补充仲裁协议由诉讼转化为仲裁案件的,降低收费标准,按照《大连仲裁委员会/大连国际仲裁院金融案件仲裁收费标准之一》执行。另有其他特殊情形的,经大连仲裁委员会/大连国际仲裁院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依规对仲裁费用实施“减、缓、免”措施,切实降低民营企业仲裁成本。
15.积极延伸仲裁法律服务触角。做好仲裁前后服务延伸工作,为当事人申请保全及执行提供指引,并在送达时直接提供有效文书证明,搭建起集案前风险管控、案中专业管理与执行保障、案后总结反馈于一体的争议解决平台。
五、积极搭建公益法律交流平台,提升服务民营企业精细化水平
16.开展民营企业法律业务培训。组建大连仲裁委员会/大连国际仲裁院讲师团,针对民营企业生产经营中涉及的权益保护、风险防控、内部管理等常见法律问题开展法律培训,梳理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并为重点民营企业开展一次免费法治体检,帮助企业建立全方位风险管理体系,提升民营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及法务团队的风险预判、风险防范和风险化解能力。
17.搭建民营企业法务交流平台。邀请民营企业参加东北企业法治论坛、大连仲裁周等活动,并对企业相关人员开放国仲大讲堂、仲裁员沙龙等相关课程,提升民营企业的仲裁活动参与度。
六、强化法治宣传,共同营造保护民企合法权益的社会氛围
18. 集中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举办“民营企业法治宣传月”,邀请各行业权威专家对民营企业发展机遇、国家支持民营经济的各项政策措施等进行深度解读。紧扣国家宪法日、知识产权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广泛开展相关法律政策宣传普及和舆论引导,助力营造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支持民营企业创新发展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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