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群:
2012年1月1日后成立创业实体的普通高校在校生、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2021年7月1日后成立创业实体的我市登记失业人员,担任创业实体的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业主,登记注册地和实际经营地均在我市,正常经营纳税6个月以上并带动2人及以上就业,给予4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按吸纳就业人数给予每人2000元的一次性带动就业补贴,每家创业实体最高可享受2万元。
申请材料:
《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表》《创业带动就业奖励申领表》、毕业证书、营业执照、完税凭证等。
办理途径及流程:
(一)打开“江苏人社网办大厅”网站(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选择地区“南京”。
(三)选择“单位办事”-“就业创业”-“创业服务”,选择“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领”/“一次性创业补贴”进行“申报”,完成信息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