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创业青年,2025年创业贷款开始申请啦!

   日期:2025-03-26     作者:sy35i       评论:0    移动:http://alvinling88.article.eyameya.com/mobile/news/3034.html
核心提示:一、贷款对象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





一、贷款对象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二、贷款额度、期限及还款方式




(一)贷款额度:个人申请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万元。对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之和的110%。

(二)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

(三)还款方式:“贷免扶补”分3次偿还全部本金,即:合同签订后第12个月偿还本金10%,第24个月偿还本金20%,第36个月偿还本金70%。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到期一次性还清,或由借款人与担保机构、经办银行约定分期还款。





三、贷款利率




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即财政与个人各承担1.95%,若贴息标准调整,按最新文件规定执行。





四、贷款申请人条件




(一)申请人在提出借款申请时,未在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就业(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除外),且不属于已退休人员;

(二)在提交借款申请时,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本人及其配偶应无其他贷款

(三)创办的经营实体已办理经营主体(不含分支机构)登记注册并正常经营;

(四)申请的贷款资金有明确的经营用途;

(五)申请人无不良征信记录;

(六)申请人为经营实体经营者或法定代表人的可直接提交贷款申请,申请人为合伙创业股东的,须经其他合伙人同意。





五、其他事项





(一)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到期后可继续申请贷款及贴息支持,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

(二)“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由当地农村信用联社(农商行、农合行)办理。

(三)创业担保贷款,只能用于与创业经营、企业经营有关的支出,不得用于生活消费或其他投资。未用于创业经营、企业经营有关支出的,一经查实将收回贷款本金、追回全部财政贴息资金。

(四)获得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政策扶持期间,借款人被机关事业单位招用后,自招录之日起,不得再享受创业担保贷款相关政策,收回贷款本金及招录之日后的财政贴息资金。借款人被企业招用的,可继续享受财政贴息至合同期满。

(五)若2025年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有所调整,以最新政策为准





六、申请报名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报满为止

(二)报名方式:芒市共青团系统“贷免扶补”业务由市乡(镇)两级共同推进完成。“贷免扶补”报名人员需携带工商营业执照、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或离婚证)、就业创业证等材料到团市委或各乡镇团委办公室现场咨询或电话咨询工作人员获取相关报名资料。


办理地点及联系电话:

共青团芒市委 0692-3028103

芒市勐焕街道团委 0692-3068220

芒市芒市镇团委 0692-3028196

芒市风平镇团委 0692-3067072

芒市遮放镇团委 0692-3029273

芒市勐戛镇团委 0692-3067277

芒市芒海镇团委 0692-2988011

芒市轩岗乡团委 0692-3029600

芒市江东乡团委 0692-3028510

芒市五岔路乡团委 0692-3067300

芒市中山乡团委 0692-3027083

芒市西山乡团委 0692-2972007

芒市三台山乡团委 0692-293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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