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李昀锴起诉被告刘某侵害作品署名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在北京互联网法院立案。
法院审理后发现,图片虽为AI软件生成,但是在设计和制作时花费了不少小心思。设计人物呈现方式、调整各种画面参数、设定提示词、选定图片......这一切都由李昀锴独立完成。
图片调整过程。左右滑动查看更多 图源:最高人民法院
从法律意义上来说,涉案图片以线条、色彩构成,有审美意义,可以认定为作品,且具备“智力成果”和“独创性”要件。
“利用人工智能生成的内容,是否构成作品,需要个案判断,不能一概而论。”本案承办法官朱阁认为,关键在于查明人类使用AI模型的技术原理是否给人以创作空间,以及生成的内容是否体现了人类的独创性智力投入。
“通过设计提示词,不同的人会生成不同的结果,这种差异可以体现人类的独创性智力投入。”朱阁进一步解释。
关于AI作品权利归属问题,著作权法规定,作者限于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朱阁指出,“人工智能模型不是法律上的主体,不能成为我国著作权法上的‘作者’。” 法院综合考量后认定,李昀锴作为图片的作者,受到著作权法保护。刘女士未经许可将其作为配图使用且抹去水印侵害了李昀锴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和署名权。